2013年2月26日,天津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十项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明确支持东疆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加快建设国家金融改革创新基地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目标要求。天津海事局及时贯彻落实《十项措施》,就东疆自由贸易港区转型、船舶登记制度创新和大雾等恶劣天气船舶通航问题等开展了专题调研。结合调研情况,研究提出了进一步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九项举措。
一是创新监管模式,全面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助力天津港由装卸服务型港口向现代物流服务型港口的转变;二是深化配套改革,服务东疆自由贸易港区建设。积极筹备建立国际船舶登记中心,研究制定《天津东疆国际船舶登记实施细则》;三是筹建船员服务中心,吸引更多的海员机构和人才落户滨海新区;四是建立便捷高效的游艇登记制度,形成辐射京津冀腹地的规模化游艇驾驶员培训基地;五是挥海事专业优势,开展天津港锚地功能区划研究,加快复式航道研究和实施步伐等,全力服务港口建设和发展;六是健全机制,提高海上搜救和溢油反应能力,确保“十二五”末期具备2000吨溢油事故的综合应急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七是加快海事无人机应用研究,推动建设国家海事无人机监控基地和数据中心,提升巡航监控能力;八是加快推进融政策研究、科技研发、人才培训、信息服务和航海保障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海事综合性基地“东疆海事园区”建设;九是利用组建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有利契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航海保障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