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世界核工程网站2011年8月31日报道] 美国核管理委员会于日前通过了对美国核管理应急法规的修改,该法规不仅涉及现有的核电站、研究型和实验型反应堆,还包括了那些在未来可能被发许可证修建的核电站和反应堆。
法规修改的内容包括:在紧急情况下对现场应急职责的限制,以及在敌对行为下的应对措施和关于预警通知系统的备份。新规则还要求核电站在每次美国人口普查后更新它们的排气时间,或者根据人口变化增加25%或30分钟的时间,以较少者为准。
拟议的规则最早由核管会于2006年提出,自那时起,它一直经历着一个漫长的公众评论期。新条例将于2011年9月30日开始生效。(核信息院 石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