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政府问责局(GAO)网站于2015年9月21日发布题为《Department of Defense's Waiver of Competitive Prototyping Requirement for the Air Force's F-15 Eagle Passive/Active Warning and Survivability System (EPAWSS) Program》的报告,该报告分析了美国国防部放弃对空军F-15战斗机EPAWSS项目竞争性原型需求的合理性,其主要内容如下:
2015年6月24日,GAO收到美国国防部关于放弃对空军F-15 EPAWSS项目的竞争性原型需求。本报告评估了美国国防部这一作法的合理性以及支撑这一作法的分析依据。
美国国防部依据2009年武器系统采办改革法案修正案(WASRA),放弃了对空军F-15“鹰”战斗机主、被动告警和高生存力系统(EPAWSS)项目的竞争性原型的需求,其理由是这项修正案所定下的两个基调之一,即制造竞争性原型的费用不能超过装备全寿命期所能获得的预期收益(以不变美元计)。EPAWSS旨在更新和升级现役F-15C/E战斗机的电子战系统,预计该系统将改善飞机机内自防护电子战系统,从而增强F-15的探测、识别、定位、拒止、使对方降级、扰乱和击败来自空中和地面威胁的能力。美国国防部放弃原型竞争的合理性,主要基于为这个项目所制订的采办战略。由于放弃制造竞争性原型,该项目将最大限度地采用现有技术成熟、非新研的元器件,从而大大降低了直接进入原型研制的替在风险。
美国国防部还认为,空军所做的效费分析支撑了其放弃竞争性原型的决策。GAO认为,美国空军所做的效费分析符合国防部的经济性分析策略,该策略规定必须考虑能够实现目标的每一个可行的备选方案,并评估其全寿命期费用和收益。美国空军所作的相关效费分析考察了3种情况,认为:(1)竞争性原型,在这种情况下,两家承包商需分别开发原型硬、软件,这将使采办成本增加1.163亿美元;(2)只由一家承包商非竞争性开发原型硬、软件,这将使采办成本增加3830万美元;(3)只由一家承包商针对4项关键技术推出产品原型,这将使成本增加3630万美元(均按2014年不变美元计)。美国空军认为,只有将降低系统集成风险和改善性能的成本控制在650-720万美元(以2014年不变美元计),才能在全寿命期达到预期收益。为了提高其可信度,美国空军独立的费用分析机构评估了项目办公室所作的费用估算,该费用估算为美国空军的分析提供了效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