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军队物资供应商库管理办法》(2005年总后勤部颁布)的有关规定,民用企业取得军用物资供应资格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提出申请。向军队物资采购机构提出入库申请注册。
第二步,提交资料。填报并提交《军队物资供应商库供应商登记申请表》及企业有关证明材料。
第三步,审查。军队各级物资采购机构对申请入库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
第四步,核准。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由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和军区联勤部的军需物资油料部分别对各自负责的本级供应商进行核准审批,审批通过纳入《军队物资供应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