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4日讯 (导报记者 詹文 蓝张婧 林捷)3月1日,《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新《防污条例》将“防止污染”改为“防治污染”,不仅内容丰富,而且涉及管理对象众多。此次新《防污条例》的正式实施,为防治船舶海洋污染,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港口码头防污应急能力建设,保护鹭岛海洋生态环境,又增加了一条强有力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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